中山大学2019年国际学生(自费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12-09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为全面提升区域教育影响力,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中山大学面向全球招收优秀学生自费前来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一)拥有非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
(二)身体健康,必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三)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
(四)对华友好,勤奋好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五)语言水平
1.须达到HSK 5级(180分以上)并提交证书;或提交其他可证明同等水平的汉语学习证书。上一学习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学生,可提交学校开具的达到HSK 5级(180分以上)或同等语言水平证明,经我校核实,可免除提供HSK成绩。
2.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国际工商管理方向)(下称IMBA)者需提交托福(TOEFL)或雅思(IELTS)的成绩证明,且必须达到托福79分及以上(其中单科15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其中单科5.5分及以上)。
二、申请时间:2019年4月30日至5月24日。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登录中山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ysu.17gz.org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时选择“自费”招生项目,上传各项申请资料填写有关信息并下载打印《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申请材料及要求如下(若以下材料的原件为非中文/英文书写的,须附上中文/英文的公证件):
序号 | 材料 | 要求 |
---|---|---|
1 | 护照复印件 | 1.1需提交并在系统上上传护照个人信息页面的扫描件; 1.2申请人如在中国,请同时提交并在系统上上传签证页和入境章页。 |
2 |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 | 2.1 硕士专业申请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2 博士专业申请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 2.3 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最高学位证书和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须在我校注册日前向我校招生办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公证件,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
3 | 经过公证的成绩单 | 3.1 硕士专业申请者须提交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3.2 博士专业申请者须提交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
4 | 语言水平证书复印件 | 详见“申请条件”。 |
5 | 推荐信 | 两名教授或副教授亲笔签名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6 | 来华学习研究计划 | 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7 | 经济状况证明原件 | 须为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证明,金额约合人民币10万以上,如余额证明上非申请人本人需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 |
8 | 体检报告复印件 | 体检项目详见附件3。 |
除上述申请材料外,申请人须根据我校的要求,按时提交其他补充材料。
(二)现场递交或邮寄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在申请截止日前,现场递交或邮寄《网上入学申请表》(打印并签字)及上述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至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详见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联系方式。未递交或逾期递交申请材料者,申请将不被受理。
2.申请人需准确填写本人联系邮箱、电话及通讯地址。录取期间,申请人务必及时回复我校的邮件;未能及时回复邮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则视为放弃。
四、选拔程序
(一)在申请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录取主要基于对学生各项成绩、来华学习研究计划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等的综合评定,如有需要,将安排远程或当面面试。
(二)2019年6月,预录取结果将以邮件或网上申请平台站内信的形式通知学生。
(三)2019年7月,我校按照录取学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录取材料原件。
(四)被录取的申请人可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2表)到中国使馆申请X1签证,在入境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作退学处理。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
五、收费标准(以人民币计价,单位:元)
(一)学费(元/人/学年)
类别 | 文科和经济管理类 | 理科和工科类 | 医科、艺术和体育类 |
---|---|---|---|
硕士 | 30,000 | 39,000 | 55,000 |
博士 | 34,000 | 44,200 | 65,000 |
IMBA | 90,000 | N/A | N/A |
报名/考试费 | 400 IMBA: 800 | 400 | 600 |
注:收费标准以当年的《中山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为准。 |
(二)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身故保险):人民币800元/人/学年。
六、住宿安排及保险规定
(一)自费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
(二)学校实行留学生全员保险制度。留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应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注册;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作退学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我校国际学生(自费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学生。
(二)国际学生(包括工商管理硕士(国际工商管理方向))毕业前还须达到我校相应的中文能力水平要求。
(三)被录取的新生,可申请广东省来粤留学生奖学金,优秀留学生研究生新生可获得第一学年奖学金资助,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一次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一次性,余下学年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学习情况继续申请该项奖学金。具体申请要求可参阅《关于申请2019-2020学年广东省来粤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的通知》(附件4)。
(四)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报到注册,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admissions@mail.sysu.edu.cn
传真:0086-20-84115621
电话:0086-20-84110819
通信地址:中国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10275。
附件:1.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2.中山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3.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4.关于申请2019—2020学年广东省来粤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