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2年“新汉学计划” 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发布时间:2022-01-18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公布的“新汉学计划”2022年博士招生信息,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一、奖学金简介
“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联合中国顶尖高校和优秀学者,致力于为海外研究中国的青年学者提供博士阶段在华研修的机会和支持,包括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和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其中,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支持外国优秀硕士攻读中国大学博士学位,根据我校相关专业学制要求,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授课语言为中文;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支持外国大学注册的优秀博士生在读期间来华学习、联合研究及撰写博士论文,项目时间一般为1学期至2学年。
二、申请条件
有志于从事与中国相关的人文社科领域研究,学术基础扎实,有较为明确的研究课题或目标,能用中文开展研究项目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通晓国际学术规则,能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研究的青年汉学家。具体如下:
(一)非中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汉语水平要求:
1.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者汉语水平考试(HSK)须达到五级180分及以上,同等条件下汉语水平优异者优先。
2. 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者汉语水平考试(HSK)须达到三级180分及以上,同等条件下汉语水平优异者优先。
(三)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者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毕业硕士生。
(四)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者为正式注册的外国正规大学在读博士生。
(五)正在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三、资助内容
“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的获得者可得到学费、生活和研究津贴、国际旅费等支持;参加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量身定制的论坛、研修、工作坊等学术活动,得到中外高校多位导师的专业指导,与中外学者深入交流互动;毕业后优先获得“新汉学计划”其他项目支持。资助具体内容以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最终公布信息为准:
http://www.chinese.cn/page/#/pcpage/project?id=135
2022-2023年度“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招生宣传中文版:
http://www.chinese.cn/page/#/pcpage/announcement?id=887&page=1
2022-2023年“新汉学计划”博士生项目招生宣传英文版:
http://www.chinese.cn/page/#/pcpage/announcement?id=890&page=1
四、申请流程
(一)“新汉学计划”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网上申请。登录http://csp.chinese.cn/,注册个人账号,选择:2022年“新汉学计划”来华攻读博士生项目或者2022年“新汉学计划”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项目申请表。
(二)中山大学“新汉学计划”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的“网上申请”进行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申请专业、导师(参考附件1)并上传申请材料(详见第五条中的表格)。申请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附上该文件原件及公证后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三)奖学金评审。我校对申请者进行入学资格审核。通过我校审核者,接受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新汉学计划”专家委员会评审和面试,最终获奖名单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确定。获奖学生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出。
五、申请资料
|
序号 |
材料 |
要求 |
|
1 |
有效普通护照 |
申请人如已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及入境章页,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还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退出中国国籍证书,或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出具的无中国国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
|
2 |
硕士学位证明 及 学士学位证明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者,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硕士预毕业证明和学士学位证明,毕业于非中国大陆院校的申请者必须持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的学士学位证明和硕士学位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者,请提供在读博士生证明。毕业于非中国大陆院校的申请者必须持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的学士学位证明和硕士学位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
|
3 |
硕士阶段完整成绩单 及 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 |
须提交大学本科、硕士阶段完整的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阶段成绩单,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在入学前补交,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
|
4 |
汉语水平证明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者,须提交有效期两年内汉语水平(HSK)证书五级180分以上。 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有效期两年内汉语水平(HSK)证书三级180分以上。 |
|
5 |
推荐信 |
须提交两封本领域专家推荐信,中文或英文书写(明确标注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推荐人亲笔签名及推荐人有效联系方式)。 |
|
6 |
研究计划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申请者须提交博士期间研究计划。 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者须提交来华期间研究计划。 (相关专业或研究背景/报考该项目的理由/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 |
|
7 |
研究成果 |
须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及其它研究成果。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申请者还须提交博士论文摘要。 |
|
8 |
体检报告及血液检查结果 |
模板见附件2,中文或英文填写,加盖医院公章,体检有效期6个月:2021年9月1日-2022年2月28日。 |
|
9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请咨询所在国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盖章版的官方有效资料。 |
|
10 |
奖学金项目申请表 |
在“新汉学计划”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网上http://csp.chinese.cn/申请来华攻读博士学位项目或中外合作培养博士项目,提交报名申请表。 |
|
11 |
辅助证明材料 |
提交获奖证书或经历证明。 |
|
12 |
承诺书 |
模板见附件3,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请打印、签名后上传。 |
|
13 |
个人信息表 |
在中山大学国际学生管理系统http://apply.sysu.edu.cn申请后,自动生成,请打印、签名后上传。 |
2022年2月28日
七、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者的外籍身份、最高学历、学习成绩、语言水平、学习研究计划、推荐意见等,确定考核名单。
(二)学校考核
由招生单位组织考核,一般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1)面试;(2)面试加笔试。各招生单位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具体的考核方式、地点及时间等事项。
(三)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考核
通过中山大学招生单位考核的申请者,需参加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组织的评审和考核,奖学金获奖名单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公布的结果为准。
(四)录取
1. 我校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预录取结果。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将通过邮件发送,请留意查收。根据实际情况,纸质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预计于7月按申请者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出。请确保通讯地址有效可用。
2. 被录取的申请者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签证,并在入境中国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开展活动。
八、其他说明
(一)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持学习类签证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按时报到、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二)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九、监督管理
(一)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者须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对所有录取的申请者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四)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十、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新汉学计划”博士生奖学金项目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一)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汉学研究工作处
电话:0086(10)58595771
邮箱:wangxinsheng@hanban.org
申请报名网址:http://ccsp.chinese.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100088
(二)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招生项目信息网址:http://iso.sysu.edu.cn
网上申请报名网址:https://apply.sysu.edu.cn/login
咨询及发布通知邮箱:admissions@mail.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086(20)84110819
监察处电话:0086(20)84115582
传真:0086(20)84115621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西北区524栋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