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9年“高校研究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12-11
一、奖学金简介
“高校研究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由中国教育部于2008年设立,旨在支持中国高水平大学建设,打造中国高等教育品牌而为国际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由中国重点大学自主招生。中山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单位,面向全球招收该奖学金项目的国际研究生(硕士、博士)。
二、申请条件
(一)拥有非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来〔2009〕83号文)的相关要求。
(二)身体健康,必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三)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四)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五)汉语水平要求如下:
1.须达到HSK 5级(180分以上)并提交证书;或提交其他可证明同等水平的汉语学习证书。
2.上一学习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学生,可提交学校开具的达到HSK 5级(180分以上)或同等语言水平证明,经我校核实,可免除提供HSK成绩。
3.若学生成绩突出,但汉语水平未达要求,也可申请本项目。学生被录取后,将根据留学基金委的有关程序安排学生在其他院校学习为期一年的汉语补习课程。学习期满且汉语达HSK 5级(180分以上)后,方能进入我校汉语授课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习。
(六)对华友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三、申请时间:截至2019年5月15日
四、申请流程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sc.edu.cn/laihua或http://www.campuschina.org,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中山大学机构代码:10558),在线提交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本人亲笔签名。
(二)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登陆“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ysu.17gz.org/完成网上报名,申请时,选择“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上传各项申请资料并下载打印申请表。
*请必须选择报读的专业名称及填写专业方向(详情见附件1和2),且须在纸质材料上标注所申请的学位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若不填写或填写的专业或专业方向不在我校对外公布的专业列表之内,则视为无效申请。
(三)寄送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请将以下申请资料在2019年5月15日前寄(送)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 序号 | 申请材料 | 要求 |
|---|---|---|
| 1 |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 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sc.edu.cn/laihua或http://www.campuschina.org进行网上报名。中山大学机构代码:10558。 |
| 2 | 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 登录“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ysu.17gz.org/完成网上报名。 |
| 3 | 最高学历证明 |
(1)硕士专业申请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博士专业申请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 (3)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最高学位证书和现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须在我校注册日当天向我校招生办出示最高学位证书原件或中/英文公证件,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
| 4 | 学习成绩单 |
(1)硕士专业申请者须提交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博士专业申请者须提交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3)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
| 5 |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 | 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 6 | 推荐信 | 两名教授或副教授亲笔签名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 7 | 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报告复印件 | 详见“申请条件”第(五)条的相关要求。 |
| 8 | 护照个人信息页面 | 护照须为普通护照,并须提供个人信息页的彩色扫描件 |
| 9 |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 | 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
注:1.如有已发表的论文,请在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已发表论文的摘要。
2.请申请者将上述所有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于申请截止日前寄达我校。申请材料不完整者或不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者,我校不予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申请者需准确填写本人联系邮箱、电话及通讯地址。录取期间,应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并定期查收邮箱信件,务必及时回复我校的邮件;未能及时回复邮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的学生,则视为放弃,我校可取消学生的奖学金资格。
4.除上述申请材料外,学生须根据我校的要求,按时提交其它补充材料。
五、资助额度
(一)免学费
(二)免校内住宿费
(三)发放生活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人民币3,000元/月/人,博士研究生人民币3,500元/月/人
(四)免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费
注:以上资助标准若有变化,请以当年留学基金委公布的为准。
六、选拔程序
(一)在申请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录取结果将以留学基金委确定的为准。
(二)2019年8月前,录取结果将以网上申请平台站内信的形式通知学生,并按照学生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录取材料原件。如有需要,学生可与我校联系获取录取材料的扫描件。
七、其他事项
(一)被录取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1/202)到中国使馆申请X1签证,在入境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作退宿退学处理。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
(二)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所写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报到注册。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
(三)被录取的学生在报到日当天,应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时最高学位证书、成绩单(含HSK证书等)的原件(非中/英文的须提供公证件原件)和护照/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接受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四)国际学生毕业前汉语言水平须达到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邮编:510275
电话: 0086-20-84110819 传真:0086-20-84115621
邮箱:admissions@mail.sysu.edu.cn
网址:http://iso.sysu.edu.cn
附件:1.中山大学2019年“高校研究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硕士专业列表
2.中山大学2019年“高校研究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博士专业列表
3.教育部关于规范我国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来〔2009〕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