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12-09
中山大学由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办,是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大学。学校扎根粤港澳大湾区三座核心城市广州、珠海、深圳办学,形成了三校区五校园统筹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10家实力强劲的直属附属医院。
中山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形成了文理医工农艺综合发展的学科格局,其中11个学科入选中国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2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1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学校现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43个,省部级平台270个,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3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600余人,高层次人才数量居国内高校前列。
第一条 申请条件
(一)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
(二)身心健康,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三)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与中国大学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四)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五)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各项目年龄要求。
第二条 申请时间
第一批:2026年1月1日-2月15日
第二批:2026年2月16日-4月30日
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期详见“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的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https://iso.sysu.edu.cn/cn/jxjxm/index.htm)。
第三条 招生专业
《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单位通讯录》见附件2。
第四条 申请录取流程
第1步: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国际学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apply.sysu.edu.cn
申请人须在国际学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再登录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材料(详见本简章第五条)。
第2步:上传签名材料
申请人从报名系统下载自动生成的申请信息表(含承诺书、个人经济保证证明或经济担保证明),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后上传至系统。
第3步:网上支付报名费
报名费为4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一律不予退还。未支付报名费者,申请无效。
第4步:资格审查与面试考核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将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语言水平能力。面试时间和方式将通过报名系统或邮件通知。
第5步:查询预录取结果
学校根据综合评估情况确定预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面试考核结束的15天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第6步:下载录取通知书
2026年7月,录取通知书将陆续发放,申请人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第五条 申请材料
(一)有效普通护照及个人照片
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12月1日。如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申请人如当前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入境章页。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还须提交户籍注销证明或退出中国国籍证明,或提交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出具的无中国国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1. 毕业于中国境内院校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 毕业于境外院校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入学前未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
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入学前未提交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语言水平证明
1. 申请汉语授课专业,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且成绩须达到HSK五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HSK成绩须达到五级210分及以上,且汉语水平口语考试(HSKK)成绩达到中级60分及以上。曾使用汉语为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可提交学校开具的“汉语授课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交HSK成绩证明。
2. 申请英文授课专业,若母语非英语,须提交托福(TOEFL iBT 79分及以上,单科1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 Academic 6.5分及以上,单科5.5分及以上)的成绩证明,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曾使用英语为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可提交学校开具的“英语授课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交英语成绩证明。英语水平的具体要求,以各英文授课项目申请指引为准。
(五)两封学术推荐信
推荐人须为申请专业领域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模板见附件3)。
(六)来华学习研究计划
正文内容须1500字左右,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个人发展规划等(模板见附件4)。
(七)体检报告及检查结果
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及胸部X光片、心电图和特定项目的化验室报告等原始报告扫描件(模板见附件5)。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医院公章,且有效期为6个月。现居住中国大陆境内,已满18岁并持有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者,可凭上述两项材料之一替代《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八)无犯罪记录证明
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九)辅助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提交获奖证书或经历证明。
注:所有申请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如为其他语言文件,须提供经公证后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第六条 报名费与学费
(一)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400元/人,一经支付,一律不予退还。未支付报名费者,申请无效。
(二)学费:详见表1。
表1 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专业收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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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
文科类 |
理科、工科和农科类 |
医学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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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30000元/人/学年 |
39000元/人/学年 |
55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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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BA |
109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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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费标准以当年的《中山大学教育收费公示》为准(以人民币计价,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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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奖学金项目
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请办法可访问我校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的“奖学金项目”,详见表2。
表2 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硕士)奖学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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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报名网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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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奖学金 |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TypeA) |
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s://campuschina.org |
申请人直接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并获得受理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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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Type A) |
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s://campuschina.org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apply.sysu.edu.cn |
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的受理机构代码:15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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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Type B) |
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s://campuschina.org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apply.sysu.edu.cn |
我校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的机构代码:105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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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原子能奖学金项目(Type B) |
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s://campuschina.org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apply.sys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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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TypeB) |
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s://campuschina.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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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奖学金 |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项目 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系统http://www.chinese.cn |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apply.sysu.edu.cn |
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指定推荐机构的推荐。 |
| 商务部公共管理(中国治理)硕士项目 |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apply.sysu.edu.cn | 申请人通过所在政府有关负责部门和中国驻外经商机构提出申请。 | |
|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 | 学校从已被录取并报到入学的非政府奖学金新生中,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评定,择优推荐申请该奖学金。 | 硕士新生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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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奖学金 |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校级奖学金项目 |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apply.sysu.edu.cn |
须获得中山大学认可的生源所在国奖学金推荐机构或国际学生招生大使的推荐。 |
注意:获得以上各类奖学金项目的申请人,入学后根据相关规定及学习情况,须通过每学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方可继续申请或获得该项奖学金。
第八条 入学与报到
入学时间为2026年8月底或9月初,具体以中山大学《录取通知书》为准。
被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签证,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在入境中国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的国际学生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开展活动。
第九条 住宿安排及保险规定
(一)因校内房间数量有限,自费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中国政府奖学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商务部公共管理(中国治理)硕士项目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校级奖学金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安排校内住宿。
(二)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及疾病医疗、住院医疗、意外伤残和身故保险),费用为人民币800元/人/学年。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注册;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作退学处理。
第十条 监督管理
(一)申请人须对其提交的材料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二)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对所有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硕士)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授权中山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址:http://iso.sysu.edu.cn
申请报名网址:https://apply.sysu.edu.cn
咨询邮箱:admissions@mail.sysu.edu.cn
咨询电话:0086(20)84110819
监察检举电话:0086(20)84115582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中山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