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12-09
中山大学由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办,是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大学。学校扎根粤港澳大湾区三座核心城市广州、珠海、深圳办学,形成了三校区五校园统筹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10家实力强劲的直属附属医院。
中山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形成了文理医工农艺综合发展的学科格局,其中11个学科入选中国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2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1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学校现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43个,省部级平台270个,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23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600余人,高层次人才数量居国内高校前列。
第一条 申请条件
(一)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的文件规定。
(二)身心健康,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
(四)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五)2026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需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各项目年龄要求。
第二条 申请时间
第一批:2026年1月1日-2月28日
第二批:2026年3月1日-4月30日
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期详见“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的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https://iso.sysu.edu.cn/cn/jxjxm/index.htm)。
第三条 招生专业
请见《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第四条 申请录取流程
第1步:参加“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
申请人须参加由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hina Scholastic Competency Assessment,以下简称“CSCA测试”),并获得测试成绩。具体测试时间和内容可登录CSCA官方网站(https://csca.cn/home)查询。
注:针对第一批申请,我校接受2026年3月1日前的所有场次测试成绩;针对第二批申请,我校接受2026年5月1日前的所有场次测试成绩。
各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及试卷语种,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2步: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国际学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apply.sysu.edu.cn
申请人须在国际学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再登录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材料(详见本简章第五条)。
第3步:上传签名材料
申请人从报名系统下载自动生成的申请信息表(含承诺书、个人经济保证证明或经济担保证明),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后上传至系统。
第4步:网上支付报名费
报名费为4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一律不予退还。未支付报名费者,申请无效。
第5步:资格审查与面试考核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将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语言水平能力。面试时间和方式将通过报名系统或邮件通知。
第6步:查询预录取结果
学校根据综合评估情况确定预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面试考核结束的15天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第7步:下载录取通知书
2026年7月,录取通知书将陆续发放,申请人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第五条 申请材料
(一)有效普通护照及个人照片
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12月1日。如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申请人如当前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入境章页。
(二)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入学前未提交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历证明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阶段的完整课程成绩单
(四)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来华留学本科入学学业水平测试(CSCA)”成绩单
(五)汉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且成绩须达到HSK五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汉语言专业本科,中文水平须达到HSK四级180分及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可提交学校开具的“汉语授课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交HSK成绩。
(六)体检报告及检查结果。
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及胸部X光片、心电图和特定项目的化验室报告等原始报告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医院公章,且有效期为6个月。现居住中国大陆境内,已满18岁并持有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者,可凭上述两项材料之一替代《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七)出生证明
(八)申请人父母国籍或户籍证明文件
1. 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须提交:
1)户籍注销证明,或退出中国国籍证明,或提交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出具的无中国国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2)加入外国国籍证明;
3)2022年5月1日起至提交申请之日的出入中国大陆(内地)的出入境记录。
2. 在外国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须提交:
1)申请人出生即取得的外国国籍证明;
2)申请人出生前父母(中国公民方)在外国的永久居留证明,未获得国外永久居留的,提供申请人退出中国国籍的证明;
3)2022年5月1日起至提交申请之日的出入中国大陆(内地)的出入境记录。
3. 非上述情况,申请人无须提供父母国籍或户籍证明文件。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
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十)监护人保证书及公证件
2026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须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及公证件,且监护人须为居住在中国境内广东省的成年人。
(十一)辅助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提交获奖证书或经历证明。
注:所有申请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如为其他语言文件,须提供经公证后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第六条 报名费与学费
(一)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400元/人,一经支付,一律不予退还。未支付报名费者,申请无效。
(二)学费:详见表1。
表1 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专业收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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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
文科类 |
理科、工科和农科类 |
医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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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26000元/人/学年 |
33800元/人/学年 |
48000元/人/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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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收费标准以当年的《中山大学教育收费公示》为准(以人民币计价,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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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奖学金项目
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请办法可访问我校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的“奖学金项目”,详见表2。
表2 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本科)奖学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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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名称 |
报名网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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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奖学金 |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项目”(TypeA) |
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s://campuschina.org |
申请人直接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并获得受理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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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TypeB) |
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s://campuschina.org |
我校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的机构代码:10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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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奖学金 |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 |
学校从已被录取并报到入学的非政府奖学金新生中,根据学生成绩综合评定,择优推荐申请该奖学金。 |
本科新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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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奖学金 |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校级奖学金项目 |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报名系统http://apply.sysu.edu.cn |
须获得中山大学认可的生源所在国奖学金推荐机构或国际学生招生大使的推荐。 |
注意:获得以上各类奖学金项目的申请人,入学后根据相关规定及学习情况,须通过每学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方可继续申请或获得该项奖学金。
第八条 入学与报到
入学时间为2026年8月底或9月初,具体以中山大学《录取通知书》为准。
被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签证,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在入境中国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的国际学生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开展活动。
第九条 住宿安排及保险规定
(一)因校内学生宿舍数量有限,自费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中国政府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国际学生校级奖学金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安排校内住宿。
(二)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及疾病医疗、住院医疗、意外伤残和身故保险),费用为人民币800元/人/学年。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注册;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作退学处理。
第十条 监督管理
(一)申请人须对其提交的材料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二)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对所有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6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址:http://iso.sysu.edu.cn
申请报名网址:https://apply.sysu.edu.cn
咨询邮箱:admissions@mail.sysu.edu.cn
咨询电话:0086(20)84110819
监察检举电话:0086(20)8411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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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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