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8年外国留学生本科生招生简章 (免笔试类)

发布时间:2019-12-06

一、申请条件
(一)拥有非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来〔2009〕83号文)的相关要求。
(二)身体健康,必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2000年8月30日之前出生)。
(四)对华友好,勤奋好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五)语言水平
1.汉语水平
(1)申请文科/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汉语水平须达HSK5级180分以上;或提交其他可证明同等水平的汉语学习证书。
(2)申请理工/医科(含MBBS)专业的学生,汉语水平须达HSK4级180分以上;或提交其他可证明同等水平的汉语学习证书。
(3)高中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学生,须提交学校开具的语言证明,经我校核实,可免除提供HSK成绩。
2.英语水平(仅适用于MBBS专业)
(1)托福iBT≥105,或雅思≥7.5。
(2)申请人母语为英语的,无需提供英语证书。
(六)学业水平成绩要求
1.申请人必须提交SAT、IB、GCE A-level、ACT等国际通行标准化测试成绩单且成绩优异。
2.若申请人未能提交上述国际通行标准化测试成绩单,或申请时提交预测成绩报告的,则按照《中山大学2018年外国留学生本科生招生简章(笔试类)》的要求申请我校。
二、申请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登录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 http://iso.sysu.edu.cn,点击“在线申请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提交并打印自动生成的《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申请材料及要求如下(若以下材料的原件为非中文/英文书写的,须附上中文/英文的公证件):

序号 材料 要求
1 护照/身份证明 1、申请时已办理护照的学生,上传个人信息页面的扫描件; 2、学生如在中国,请同时上传签证页和入境章页。 3、申请时未办理护照的学生,请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并在2018年6月15日前把办好的护照扫描件发送到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联系邮箱(请详见联系方式)。
2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1、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2、已毕业高中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
3 官方出具的成绩单 最高学历教育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以及高中阶段的国际通行标准化测试成绩单(如SAT/ ACT/ A-Level/ IB等)。
4 语言水平证书 详见“申请条件”。
5 推荐信 由所在学校教师出具的2封推荐信,中文/英文书写,须有推荐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除上述申请材料外,申请人须根据我校的要求,按时提交其他补充材料。
3.学生需填写两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我校尽量满足学生的第一志愿。学生被我校录取后,入学前不得更改专业。若须申请转专业,应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务〔2017〕125号)的相关要求,在入学后并学习学历课程满一学期,方能申请参加学校每年统一组织的转专业遴选。
4.若MBBS专业录取不满30人,不独立开班。
(二)现场递交或邮寄申请材料
1.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网上入学申请表》后,须打印并在最后一页签名确认。
2.申请人需在申请截止日前,现场递交或邮寄《网上入学申请表》(打印并签字)及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至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详见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联系方式。逾期递交申请材料者,申请将不被受理。
3.学生需准确填写本人联系邮箱、电话及通讯地址。录取期间,学生务必及时回复我校的邮件;未能及时回复邮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的学生,则视为放弃。
四、录取流程
(一)在申请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中山大学本科留学生的录取主要基于对学生各项成绩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等的综合评定,如有需要,可安排远程或当面面试。
(二)2018年6月,预录取结果将以邮件或网上申请平台站内信的形式通知学生。若申请人未收到此轮邮件通知,申请人的材料将按照《中山大学2018年外国留学生本科生招生简章(笔试类)》的要求进行第二次审核。
(三)2018年7月,我校确定最终录取的学生名单,并按照学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录取材料原件。
(四)被录取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2)到中国使馆申请X1签证,在抵达中国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作退学处理。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
(五)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所写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报到注册,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
(六)新生在入学后自愿参加我校的新生奖学金申请考试。
五、新生奖学金申请考试
(一)获“免笔试”录取的申请人,入学后自愿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奖学金申请考试(《中山大学2018年外国留学生本科生新生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并按照考评规则进行奖学金评选。

类型 考评规则
一等奖学金 授予全额“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资助期限:原则上覆盖整个本科学制 资助额度:免学费+生活费30,000元/人/学年 奖学金发放方式:参照“中山大学2018年‘一带一路’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授予部分“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资助期限:原则上覆盖整个本科学制 资助额度:免学费
考核合格 以学历生身份在校学习,所有费用自理。
注: 1.免笔试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考试与笔试类新生考试合并进行,奖学金名额可根据考试人数作相应调整,具体参见《中山大学2018年外国留学生本科生招生简章(笔试类)》招生简章。 2.学生须在入学时缴交所有费用;考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考试结果颁发奖学金。

(二)对于获得奖学金的新生,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在校学习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奖学金的年度评审。评审合格者,继续获得奖学金的资助。
(三)获“免笔试”录取的申请人,若入学后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考试,则以自费学历生身份就读我校。
六、收费标准(元/人/学年)
(一)学费和报名/考试费

类别 文科/经管类 理工类 医科/艺术/体育类
学费 26,000 33,800 48,000
报名/考试费 400 400 600 MBBS: 800
注:收费标准以当年的《中山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为准。

(二)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身故保险):人民币800元/人/学年。
七、住宿安排及保险规定
2018级自费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学生入学后,通过我校组织的新生考试获得奖学金者可向我校有关部门提交校内住宿申请。
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应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注册;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作退学处理。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admissions@mail.sysu.edu.cn
传真:0086-20-84115621
电话:0086-20-84110819
通信地址:中国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10275。

附件:

1.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来〔2009〕83号文)
2.中山大学2018年外国留学生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3.中山大学2018年外国留学生本科生新生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