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事务Q&A
发布时间:2022-03-02
Q:如何办理《国际学生签证状态审核单》?
A:国际新生或由于复学、更换护照等原因出境后再次入境的国际学生到各培养单位报到前须到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接受签证状态审核,出具《国际学生签证状态审核单》。
学生带齐以下材料到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地点办理:
(一)护照(原件,护照页、签证页及最后入境章页复印件);
(二)录取通知书原件;
(三)《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2/201表)打印件;
(四)复学学生还需带休学及复学文件。
Q: 《国际学生签证状态审核单》如何使用?
A:国际新生或由于复学、更换护照等原因出境后再次入境的国际学生需持《国际学生签证状态审核单》到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已安排校内宿舍的需持《国际学生签证状态审核单》到宿舍办理入住。
签证状态审核未获通过的国际学生即未持有《国际学生签证状态审核单》的学生,培养单位不受理报到,总务处不允许入住校内宿舍。
Q: 国际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学习居留许可如何办理?
A:持X1字签证的国际新生须在入境之日起十日内,在校生须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满三十日前,到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申请办理学习居留许可。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国际学生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须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领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并将复印件交给培养单位,校内住宿的还须把复印件交给学生宿舍管理员。
(二)国际学生前往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及签证/居留证件初审手续,培养单位出具《国际学生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办理信息确认表》。
(三)国际学生拍摄签证照并获取《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的采集回执》;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学生须自行前往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获取《健康证明》或《体检受理回执》。
(四)国际学生须持以上相关材料,到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申请办理,阅读并填写《签证事务知情书》。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审核并出具《国际学生申请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的证明》(给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填报《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五)国际学生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签证或居留证件申请资料。
(六)国际学生须按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上的取证时间,到公安机关领取最新证件,并在十日之内完成以下事项:自行到属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证件事项变更并更新、领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将最新的签证/居留证件复印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提交培养单位,提交复印件时须携带原件以备核查,同时通过NETID登录国际学生管理系统,上传最新的签证/居留证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扫描件。
Q: 国际学生办理签证/居留证件需要哪些申请资料?
A:申请时须回答公安机关有关问询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原件;
(三)签证照片及《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的采集回执》原件;
(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五)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国际学生)
(六)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国际学生申请签证/居留证件的证明》原件;
(七)《录取通知书》原件(首次申请签证/居留证件的国际学生);
(八)《外国留学人员来华信息确认表》(JW202/201表)(国际新生或复学学生);
(九)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以上资料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Q:各个校区去哪里办理签证/居留证件?
A:(一)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262栋312室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二)珠海校区及深圳校区:学生向院系申请,院系汇总后向外国留学生办公室预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根据学生情况进行办理。
Q:X2字签证可以转成X2两次往返或学习居留许可吗?
A:视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详情电话外国留学生办公室(020-84110819)。
Q:X2可以转成X2两次往返或学习居留许可需准备哪些资料?
A: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一)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原件;
(三)签证照片及《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的采集回执》原件;
(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五)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国际学生申请签证/居留证件的证明》原件;
(六)《录取通知书》原件(首次申请签证/居留证件的国际学生);
(七)《短期来华留学生信息表》(首次申请签证/居留证件的国际学生);
(八)《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学习居留许可的国际学生)
(九)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以上资料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Q:申请学习居留许可延期需要哪些资料?
A:(一)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原件;
(三)签证照片及《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的采集回执》原件;
(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五)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国际学生申请签证/居留证件的证明》原件;
(六)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以上资料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Q:去哪里拍照?拍照要求?
A:前往当地照相馆拍摄外国人签证照片并获取《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请注意向照相人员说明是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使用。
Q:是否需要体检?
A:X1/X2字签证申请转为居留许可的学生需要体检。如居留许可延期则不需再次体检。
Q:去哪里体检?医院受理体检时间?体检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A:(一)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龙口西路207号
电话:020-85262033
所需材料: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信息确认表》(JW202/201表)、护照原件及护照信息页、最新签证页、最后入境盖章页复印件各一份,40*32mm免冠彩色照片3张。
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3:00-15:30,须关注“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公众号进行预约,按预约时间进行体检。
办理时间:约需4-5个工作日。
(二)珠海校区:
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拱北侨光路133号(金叶酒店往西走)
电话:0756-3966136,3966138
所需材料: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原件及护照信息页、最新签证页、最后入境盖章页复印件各一份,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体检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须关注“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公众号进行预约,按预约时间进行体检。
办理时间:约需2个工作日。
(三)深圳校区:
深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口岸生活区综合楼1号;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2047号和平大厦A座
电话:0755-837744013
所需材料:护照原件及护照信息页、最新签证页、最后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一份,2寸正面免冠彩照片三张。
体检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办理时间:约需2-5个工作日。
注意:
办理所需时间及费用请以各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公布的为准。建议提前办理体检手续,以免造成签证/居留证件逾期。
Q:《国际学生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办理信息确认表》去哪里领取?如何盖章?
A:国际学生前往培养单位进行初审,确认报到注册状态、来华保险购买情况,初审通过后,培养单位填写《国际学生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办理信息确认表》并盖章。
地址:各院系、附属医院办公室
国际新生或由于复学、更换护照等原因出境后再次入境的国际学生需准备如下材料:
(一)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复学学生)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2/JW201表)打印件(新生/复学学生)
(三)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国际学生签证状态审核单》
(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入境章页)
(五)《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六)《健康证明》(新生/复学学生)
Q:办理签证/居留证件所需费用为?
A:一年以下:400元,具体费用请以公安机关公示的为准。
Q:多久可以拿到签证/居留证件?
A:15个工作日左右。(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Q:广州校区的学生如果未按预约时间到公安局办理签证怎么办?
A:请携带办理材料到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重新办理网上预申请。
Q:如何办理实习加注?
A:持学习居留许可的国际学生校外勤工助学或在校外实习的,勤工助学或实习单位涉外备案手续完备,并为国际学生出具录用协议书,由国际学生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培养单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研究生需报)和教务部审批同意后,按办理学习类居留证件延期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附实习录用协议书),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中请学习居留证件加注实习。
国际学生所持学习居留许可未加注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国际学生变更校外勤工助学或实习单位、期限的,由国际学生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培养单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研究生需报)和教务部审批同意后,持新的录用协议书及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函件,于十日内到所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加注信息。国际学生因用人单位终止协议邓原因终止校外勤工助学或实习的,应在十日内向培养单位和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室提交书面报告,凭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室出具的证明函件,向所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加注信息。
Q:如何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A:请带上所需材料到相应派出所办理。具体如下:
派出所地址
住址 |
管辖派出所 |
地址 |
广州校区南校园 |
新港西派出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42号大院5号楼1楼 |
广州校区北校园 |
农林派出所 |
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2-1号 |
广州校区东校园 |
小谷围派出所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大街南28号 |
珠海校区 |
唐家派出所 |
珠海市唐家湾金唐路10号 |
深圳校区 |
新湖派出所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
校外 |
需咨询房东 |
需咨询房东 |
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A |
护照原件 |
B |
护照页、签证页、最后入境章页复印件各一份 |
C |
普通彩色2寸照片一张 |
D |
校内住宿学生提交“中山大学国际学生住宿证明”(宿舍一楼接待台领取) 校外住宿学生提交:租房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
E |
派出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 |
Q:异地居住可以在广州/珠海/深圳办理居留许可吗?
A:不可以,需在学习所在城市办理。
Q:拿到新的签证/居留证件后需要做什么?
A:国际学生取得最新证件后,在十日之内完成以下事项:自行到属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证件事项变更并更新、领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将护照、最新的签证/居留证件复印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提交培养单位,提交复印件时须携带原件以备核查,同时通过NETID登录国际学生管理系统,上传最新的签证/居留证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扫描件。
Q:签证/居留证件到期前多久办理延期?
A:在学习居留许可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办理。
Q:护照丢失如何补办签证/居留证件?
A:国际学生入境后因所持签证或居留停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应当及时向派出所报案并前往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办理相关证明,再向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申领新的护照,申请补发签证/居留证件的,可以补发与原签证或居留停留证件种类及入境有效期、停留期一致的证件。签证次数按原签证剩余有效入境次数补发。
(一)办理流程
1. 持能证明本人国籍身份的证件材料,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填写《报告表》,说明遗失经过,申请办理《护照报失证明》;
2. 持《护照报失证明》,到申请人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新护照;
3. 取得新护照后,提供相关申请材料,按签证证件要求申请流程补办新的签证/居留证件。
(二)办理要求及申请材料
1. 在中国境内遗失、被盗护照或护照损毁后领取新护照,补办签证/居留证件的申请材料和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3)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4)有效《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5)《国际学生申请签证/居留证件的证明》;
(6)与签证/居留停留证件补发事由有关的证明材料;
①签证或居留停留证件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原件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
②签证或居留停留证件损毁的,应当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若申请人申请补发居留证件时,已经超过原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则已经构成非法居留。
2. 在境外遗失、被盗护照或护照损毁后领取新护照的申请人在境外遗失护照和居留证件,居留仍在有效期内,先申请X1字签证入境返校,再按照首次申请学习居留证件的条件办理。
Q:复学学生如何办理X1字签证来华?
A: 在境外遗失、被盗休学期满学生办理好复学手续后,即通过培养单位向教务部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申请办理来哈签证文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X1字签证来华返校。
Q:学习延期如何办理签证/居留证件?
A:需要先办理学籍延期,办理成功后持相关文件申请学习居留许可延期。
Q:休学/退学怎么将学习居留证件转为短期停留证件?
A:国际学生在收到休学/退学文件后,自行向所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将学习居留证件转为停留证件,方可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