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5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发布时间:2025-04-24

       根据教育部国际司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一、奖学金简介

​       “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是为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有关倡议以及《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相关要求设立,旨在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项目按照“围绕战略、精准投放、协同推进、互利共赢”的原则展开实施,重点支持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税收、金融、减灾、教育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急需领域专业人才培养。

​       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中山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单位,面向全球招收“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本科、硕士、博士)。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二、招生对象

​       10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阿联酋、古巴、南非、摩洛哥、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埃及、越南。

三、招生名额

​       原则上招生10名,具体视各国生源情况可进行计划调整,择优录取。

四、申请条件

​       (一)身心健康,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       (二)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       (三)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申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者,须具有三年以上与“公共管理”专业相关的学习或工作背景,且须为处级及以上政府官员、院校系主任级以上的学术机构领导或级别相当的行政管理人员。

​       (四)语言水平条件

       (1)申请中文授课专业:申请学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三级180分以上;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四级180分以上。入学条件:申请人的入学中文水平原则上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五级180分以上。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申请人,可提交学校开具的“中文授课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交HSK成绩证明。

       (2)申请英文授课专业:若母语非英语,须提交托福(TOEFL iBT 79分及以上,单科1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 Academic 6.5分及以上,单科5.5分及以上)的成绩证明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曾使用英语为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可提交学校开具的“英语授课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交英语成绩证明。​

五、资助内容及标准

​       资助内容包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资助内容和标准以当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为准http://www.campuschina.org。。

六、申请流程

​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类型:Type B;中山大学机构代码:10558)。请务必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最后一页附手写签名。​

​       (二)中山大学网上申请

​       申请人登录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的“网上申请”,注册账号,选择2025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Silk Road -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Program in 2025进行报名。

​       1. 有效普通护照及个人照片

​       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5年12月1日。如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申请人如当前已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入境章页。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移民获得外国国籍者,须提交户籍注销证明或退出中国国籍证明,或提交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出具的无中国国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       2. 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       学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交高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生可先提交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入学前未提交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证明,录取资格无效。

​       毕业于中国境内院校的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于境外院校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入学前未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       毕业于中国境内院校的博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硕士、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于境外院校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的硕士、本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入学前未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       3. 完整的成绩单

​       申请学士学位者,高中成绩单为统一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单、或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单、或高中阶段国际通行标准化考试成绩单如SAT/ ACT/ A-Level/ IB等。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入学前未提交高中阶段的完整成绩单者,录取资格无效。

​       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提交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入学前未提交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者,录取资格无效。

​       申请博士学位者,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包括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入学前未提交硕士及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者,录取资格无效。

​       4. 语言水平证明

       申请汉语授课专业,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汉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汉语授课证明”。

​       申请英语授课专业,提交托福或雅思成绩证明,或学校“英语授课证明”。

​       5. 两封推荐信(模板见附件1)

​       申请学士学位者,原则上由所在高中学校校长和一名教师分别出具。

​       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者,推荐人须为申请专业领域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

​       6. 个人陈述或来华学习研究计划(模板见附件2)

​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学习经历、兴趣爱好、学习目标、申请理由及毕业后的职业规划等。

​       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来华学习研究计划。申请硕士学位者的来华学习研究计划正文内容须1500字左右,申请博士学位者的来华学习研究计划正文内容须3000字左右。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个人发展规划等。

​       7. 体检报告及血液检查结果(模板见附件3)

​       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表及胸部X光片、心电图和特定项目的化验室报告等相关原始报告扫描件均须加盖医院公章,有效期6个月。现居住中国大陆境内,已满18岁并持有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者,可用以上两个材料之一替代模板《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8. 如申请人有工作岗位,请工作单位出具雇佣证明,须标注工作职务及相关工作内容。

​       9. 无犯罪记录证明

​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       10.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       按中国政府奖学金要求http://studyinchina.csc.edu.cn,填写申请表,类型Type B;中山大学招生代码:10558,在最后一页签字、扫描并上传。

​       11. 辅助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提交获奖证书或经历证明。

​       12. 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       申请人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请打印签名后上传。

​       12. 个人信息表

​       国际学生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个人信息表,请打印签名后上传。

​       注:申请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它语言的文件,须附上该文件原件、中文或英文翻译件,且翻译件须通过海牙认证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请申请人确保邮箱、微信账号和联系电话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我校将在报名系统(https://apply.sysu.edu.cn)通知补充材料,未及时补交材料原件、翻译件和翻译公证件等扫描文件,或补交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联系信息有误等造成报名不成功等,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招生专业

​       中山大学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本科、博士、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请参考附件5,具体招生专业目录将以教育部审批通过的为准。若所申报的专业超出上述范围,则视为无效申请。

八、申请截止日期

​       2025年5月25日

九、选拔程序

​       (一)资格审查

​       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人的外籍身份、最高学历、学习成绩、语言水平、学习研究计划、推荐意见等,确定考核名单。

​       (二)考核

​       由招生单位组织考核,一般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1)面试;(2)面试和笔试。具体考核方式、地点及时间等事项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并通知申请者。

​       (三)预录取

​       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结果,以及申请人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确定预录取。

​       (四)录取政策

​       最终录取结果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专家评审结果为准。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https://apply.sysu.edu.cn)陆续发布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请确保报名系统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有效可用。

​       (五)来华学习

​       被录取的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签证,并在入境中国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开展活动。

十、其他说明

​       (一)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奖学金资格。

​       (二)申请人须对其提交的材料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所有录取的申请人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取消奖学金资格。

​       (四)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       (五)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十一、联系方式

​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       网址:iso.sysu.edu.cn

​       申请报名网址:apply.sysu.edu.cn/login

​       咨询邮箱:admissions@mail.sysu.edu.cn

​       咨询电话:0086(20)84110819

​       监察检举电话:0086(20)84115582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       邮编: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