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5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指引

发布时间:2025-02-26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发布的《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2025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一、奖学金简介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申请我校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2025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非中国籍人士,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二)年龄为18-35周岁(统一以2025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四)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及以上、HSKK(中级)60分及以上;

  (五)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三、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一)学费由我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

  (二)住宿费由我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我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硕士生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三)生活费由我校按月发放。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奖学金生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我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四)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硕士生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五)奖学金生需参加年度评审,符合条件者方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评审结果分为全额奖学金、部分奖学金、停发奖学金。

  四、奖学金申请流程

  (一)奖学金网上申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http://cis.chinese.cn/account/login)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我校(中山大学);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并定期查看邮件和报名系统;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

  (二)中山大学入学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点击“网上申请”,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项目名称——2025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五、奖学金申请材料

  (一)有效普通护照

        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5年12月1日。如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申请人如当前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入境章页。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还须提交户籍注销证明或退出中国国籍证明,或提交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出具的无中国国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毕业于中国境内院校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于境外院校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入学前未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

        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现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入学前未提交本科阶段完整成绩单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汉语水平证书

        申请人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五级(HSK5)210分及以上且汉语水平口语考试(HSKK)中级60分及以上。

  (五)两封学术推荐信

        推荐人须为申请专业领域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技术职称的专家(模板见附件1)。

  (六)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如申请人为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七)来华学习研究计划

        正文内容须1500字左右,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个人发展规划等(模板见附件2)。

  (八)体检报告及血液检查结果

        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表及胸部X光片、心电图和特定项目的化验室报告等相关原始报告扫描件均须加盖医院公章,有效期6个月(模板见附件3)。现居住中国大陆境内,持有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者,可用以上两个材料之一替代模板《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九)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表

        按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要求http://cis.chinese.cn/account/login,填写申请表,在最后一页签字、扫描并上传。

  (十一)辅助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提交获奖证书或经历证明。

  (十二)承诺书

        申请人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请打印签名后上传(模板见附件4)。

  (十三)个人信息表

        中山大学国际学生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个人信息表,请打印签名后上传。

   注:申请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附上该文件原件、中文或英文翻译件,且翻译件须通过海牙认证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请申请人确保在系统上填写的邮箱、微信账号和联系电话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我校将在报名系统(https://apply.sysu.edu.cn)通知补充材料,未及时补交材料原件、翻译件和翻译公证件等扫描文件,或补交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联系信息有误等造成报名不成功等,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5日

  七、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25年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凭奖学金证书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八、其他

  (一)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二)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九、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考试与奖学金处

  电话:86(10)58595727

  邮箱:scholarships@chinese.cn

  网址:http://cis.chinese.cn

  (二)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招生项目信息网址:http://iso.sysu.edu.cn

  网上申请报名网址:https://apply.sysu.edu.cn

  咨询及发布通知邮箱:admissions@mail.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086(20)84110819

  监察处电话:0086(20)84115582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西北区524栋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三)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单位信息网址:https://chinese.sysu.edu.cn

     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的咨询电话:0086(20)84111031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中文堂

   邮政编码:51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