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3年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共管理硕士项目(中国治理)申请指引
发布时间:2023-01-3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一、奖学金简介
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旨在培养具有广阔国际视野、优秀综合素质、卓越领导能力和跨文化背景的全球治理人才。
中山大学作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的招生单位,面向全球招收该奖学金项目的国际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非中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
(二)年龄不超过45岁,身心健康,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三)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与“公共管理”专业相关的学习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四)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五)申请者须为以下四类人员之一:
① 所在国政府部门处级(或相应级别)及以上的公职人员;
② 机构和企业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③ 高校和科研机构行政管理人员;
④ 有国际组织任职或实习相关经历人员。
(六)英文水平证明。英文水平可胜任学业,非英语国家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英语水平证明。
三、招生专业
公共管理硕士
若所申报的专业超出上述范围,则视为无效申请。
四、培养方式与资助年限
一年制(12个月)硕士学位项目,授课语言为英语。
五、资助额度
全额奖学金
资助标准若有变化,请以当年留学基金委公布为准。
六、申请流程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请访问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注册账号,选择项目种类Type A,受理机构代码:1563,申报项目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按要求提交材料。
(二)中山大学网上申请。申请人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登录,在我校报名系统(https://apply.sysu.edu.cn/login)注册账号,选择“2023年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共管理硕士项目(中国治理)”进行报名。
1. 有效普通护照及个人照片
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3年12月1日。如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申请人如当前已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入境章页。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移民获得外国国籍者,须提交户籍注销证明或退出中国国籍证明,或提交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出具的无中国国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2. 工作单位出具的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须标注职务及相关工作内容
3. 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毕业于中国境内院校的硕士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毕业于境外院校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的本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完整的成绩单
毕业于中国境内院校的硕士申请人,须提交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的本科阶段成绩。
5. 英文水平证明
非英语国家的申请人须提交近期托福、GRE或者其他能证明申请人英语能力的水平考试成绩单。
6. 两封学术推荐信
学术推荐人需为在本领域有一定地位的专家学者(如:教授或副教授等),介绍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方向、过往业绩和研究能力(模板见附件1)。
7. 来华学习研究计划
来华学习研究计划需撰写1500字。请从学术背景、与申请专业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及成果、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以及毕业后的发展目标等几个方面进行陈述(模板见附件2)。
8. 体检报告及血液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须加盖医院公章,有效期6个月(模板见附件3)。现居住中国大陆境内,持有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者,可用以上两个材料之一替代模板《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9.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按中国政府奖学金要求http://studyinchina.csc.edu.cn,填写申请表,类型Type A;受理机构代码:1563,在最后一页签字、扫描并上传。
11. 辅助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提交获奖证书或经历证明。
12. 承诺书
申请人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请打印签名后上传(模板见附件4)。
13.个人信息表
国际学生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个人信息表,请打印签名后上传。
注:申请材料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附上该文件原件、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及公证件。请申请人确保在系统上填写的邮箱、微信账号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我校将通过邮件发出补充材料通知(邮件发出地址:admissions@mail.sysu.edu.cn),未及时补交材料、公证书不符合要求或联系信息有误等造成报名不成功,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申请截止日期
2023年3月31日
八、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人的外籍身份、最高学历、学习成绩、语言水平、学习研究计划、推荐意见等,确定考核名单。
(二)考核
由招生单位组织考核,一般采用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1)面试;(2)面试加笔试,具体考核方式、地点及时间等事项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预录取
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结果,以及申请人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中山大学将通过邮件发送预录取通知书(邮件发出地址:admissions@mail.sysu.edu.cn)。申请人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系统(http:// 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上传预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政策
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专家评审结果为准。纸质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将于7-8月寄出,请确保报名填写的邮寄地址和收件人联系电话有效可用。
(五)被录取的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签证,在入境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开展活动。
九、其他说明
(一)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须对其提交的材料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所有录取的申请人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取消奖学金资格。
(四)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五)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十、联系方式
(一)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电话:0086(10)66093928
网址: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或网址:https://www.campuschina.org
(二)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网上申请报名网址:https://apply.sysu.edu.cn
咨询及发布通知邮箱:admissions@mail.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086(20)84110819
监察检举电话:0086(20)84115582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西北区524栋,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三)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咨询邮箱:impa_sysu@163.com
咨询电话:0086(20)84111526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507栋107室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